关于对北京忆恒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决定信息

涉及IPO项目北京忆恒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状态未核验
监管机构上交所
处罚类别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22-12-30
具体措施监管警示
决定日期2022-12-29
决定书文号上证科审(自律监管)〔2022〕4号
当事人北京忆恒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字段证据与待核验项

措施

决定采取以下监管措施:对北京忆恒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

IPO关联

经查明,北京忆恒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忆恒创源或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

当事人

当事人:北京忆恒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决定日期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 审核状态及其时点尚未关联官方项目

官方附件

仅临时解析字段,长期保留官方链接和文件 SHA-256,不转存附件正文。

查看官方决定书

文件 SHA-256:912572f20aec48972819b32afd5e727442778194cc6693278d2a1347e80a13ca

返回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