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决定信息

涉及IPO项目未核验
审核状态未核验
监管机构上交所
处罚类别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24-06-20
具体措施监管警示
决定日期2024-06-19
决定书文号〔2024〕37号
当事人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字段证据与待核验项

措施

决定采取以下监管措施:对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予以监管警示

IPO关联

当事人

当事人: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项目律师。

决定日期

上海证券交易所2024年6月19日

  • 未取得唯一明确IPO发行人关联
  • 审核状态及其时点尚未关联官方项目

官方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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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官方决定书

文件 SHA-256:dc44e9e81b453005ec7dfb28ac49c187e68283c1284f12e20f1e5e4e2c2c7f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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