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决定信息
| 涉及IPO项目 | 赛特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审核状态 | 未核验 |
| 监管机构 | 上交所 |
| 处罚类别 | 监管措施 |
| 公告日期 | 2025-03-21 |
| 具体措施 | 监管警示 |
| 决定日期 | 2025-03-18 |
| 决定书文号 | 〔2025〕15号 |
| 当事人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字段证据与待核验项
措施
决定采取以下监管措施:对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予以监管警示
IPO关联
赛特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当事人
当事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赛特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项目申报律师。
决定日期
上海证券交易所2025年3月18日
- 审核状态及其时点尚未关联官方项目
官方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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