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决定信息

涉及IPO项目赛特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状态未核验
监管机构上交所
处罚类别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25-03-21
具体措施监管警示
决定日期2025-03-18
决定书文号〔2025〕15号
当事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字段证据与待核验项

措施

决定采取以下监管措施:对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予以监管警示

IPO关联

赛特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当事人

当事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赛特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项目申报律师。

决定日期

上海证券交易所2025年3月18日

  • 审核状态及其时点尚未关联官方项目

官方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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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官方决定书

文件 SHA-256:7ea00fce15a3454097b5e2dc19620803af9aa9ed7a74833e9ce6931b4c4fcb9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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