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保荐代表人陈涛、刘实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决定信息
| 涉及IPO项目 | 未核验 |
|---|---|
| 审核状态 | 未核验 |
| 监管机构 | 上交所 |
| 处罚类别 | 纪律处分 |
| 公告日期 | 2024-06-20 |
| 具体措施 | 通报批评 |
| 决定日期 | 2024-06-19 |
| 决定书文号 | 〔2024〕109号 |
| 当事人 | 陈涛、刘实 |
当事人与对应措施
逐人列示决定原文措施;不推算限期处分的生效日或到期日。
| 当事人 | 具体措施 |
|---|---|
| 陈涛 | 通报批评 |
| 刘实 | 通报批评 |
字段证据与待核验项
措施
本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保荐代表人陈涛、刘实予以通报批评。
IPO关联
当事人
当事人:陈涛,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项目保荐代表人;刘实,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项目保荐代表人。
决定日期
上海证券交易所2024年6月19日
- 未取得唯一明确IPO发行人关联
- 审核状态及其时点尚未关联官方项目
官方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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