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会计师李楠、王博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决定信息
| 涉及IPO项目 | 未核验 |
|---|---|
| 审核状态 | 未核验 |
| 监管机构 | 上交所 |
| 处罚类别 | 监管措施 |
| 公告日期 | 2026-02-03 |
| 具体措施 | 监管警示 |
| 决定日期 | 2026-02-02 |
| 决定书文号 | 〔2026〕10号 |
| 当事人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李楠、王博 |
字段证据与待核验项
措施
决定采取以下监管措施: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李楠、王博予以监管警示
IPO关联
当事人
当事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项目申报会计师;李楠,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项目签字会计师;王博,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项目签字会计师。
决定日期
上海证券交易所2026年2月2日
- 未取得唯一明确IPO发行人关联
- 审核状态及其时点尚未关联官方项目
官方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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