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深圳市创鑫激光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蒋峰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决定信息
| 涉及IPO项目 | 未核验 |
|---|---|
| 审核状态 | 未核验 |
| 监管机构 | 上交所 |
| 处罚类别 | 纪律处分 |
| 公告日期 | 2020-04-21 |
| 具体措施 | 通报批评 |
| 决定日期 | 2020-04-17 |
| 决定书文号 | 〔2020〕34号 |
| 当事人 | 蒋峰 |
当事人与对应措施
逐人列示决定原文措施;不推算限期处分的生效日或到期日。
| 当事人 | 具体措施 |
|---|---|
| 蒋峰 | 通报批评 |
字段证据与待核验项
措施
本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深圳市创鑫激光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蒋峰予以通报批评。
IPO关联
当事人
当事人:蒋峰,深圳市创鑫激光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决定日期
上海证券交易所二○二○年四月十七日
- 未取得唯一明确IPO发行人关联
- 审核状态及其时点尚未关联官方项目
官方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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