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深圳市创鑫激光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蒋峰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决定信息

涉及IPO项目未核验
审核状态未核验
监管机构上交所
处罚类别纪律处分
公告日期2020-04-21
具体措施通报批评
决定日期2020-04-17
决定书文号〔2020〕34号
当事人蒋峰

当事人与对应措施

逐人列示决定原文措施;不推算限期处分的生效日或到期日。

当事人具体措施
蒋峰通报批评

字段证据与待核验项

措施

本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深圳市创鑫激光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蒋峰予以通报批评。

IPO关联

当事人

当事人:蒋峰,深圳市创鑫激光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决定日期

上海证券交易所二○二○年四月十七日

  • 未取得唯一明确IPO发行人关联
  • 审核状态及其时点尚未关联官方项目

官方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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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SHA-256:e1d8bfae8cab119823203ae918372747b33b985d0bbc38217837595ef8ff4d8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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