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保荐代表人刘奎波、臧黎明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决定信息

涉及IPO项目江苏安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状态未核验
监管机构上交所
处罚类别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25-04-08
具体措施监管警示
决定日期2025-04-03
决定书文号〔2025〕21号
当事人刘奎波、臧黎明

字段证据与待核验项

措施

决定采取以下监管措施:对保荐代表人刘奎波、臧黎明予以监管警示

IPO关联

江苏安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当事人

当事人:刘奎波,江苏安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项目保荐代表人;臧黎明,江苏安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项目保荐代表人。

决定日期

上海证券交易所2025年4月3日

  • 审核状态及其时点尚未关联官方项目

官方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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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官方决定书

文件 SHA-256:434b614572610b4625c672092155402aec1bd08f16892d4b8f03eae4effa6b5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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