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保荐代表人李强、叶华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决定信息

涉及IPO项目株洲科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状态未核验
监管机构上交所
处罚类别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25-12-22
具体措施监管警示
决定日期2025-12-19
决定书文号〔2025〕67号
当事人李强、叶华

字段证据与待核验项

措施

决定采取以下监管措施:对保荐代表人李强、叶华予以监管警示

IPO关联

株洲科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当事人

当事人:李强,株洲科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保荐代表人;叶华,株洲科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保荐代表人。

决定日期

上海证券交易所2025年12月19日

  • 审核状态及其时点尚未关联官方项目

官方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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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官方决定书

文件 SHA-256:559f82b475bc5e21c9ca2f8f1327f785dcc7c3a223dadce194ebd04b75967b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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