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程超、宋乐真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

决定信息

涉及IPO项目想念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状态未核验
监管机构上交所
处罚类别纪律处分
公告日期2025-03-21
具体措施公开谴责、24个月内不接受保荐代表人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的纪律处分
决定日期2025-03-21
决定书文号〔2025〕63号
当事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程超、宋乐真

当事人与对应措施

逐人列示决定原文措施;不推算限期处分的生效日或到期日。

当事人具体措施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
程超24个月内不接受保荐代表人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的纪律处分
宋乐真24个月内不接受保荐代表人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的纪律处分

字段证据与待核验项

措施

本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予以公开谴责,对程超、宋乐真予以24个月内不接受保荐代表人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的纪律处分。

IPO关联

想念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想念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曾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申请首次公开发行

当事人

当事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想念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项目保荐人;程超,想念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项目保荐代表人;宋乐真,想念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项目保荐代表人。

决定日期

上海证券交易所2025年3月21日

  • 审核状态及其时点尚未关联官方项目

官方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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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SHA-256:cb9f2b0e7ffd9dd374c18f47be95d3dcdb29539f7b1198c0c7d8a597163b49e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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