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保荐代表人李欢、章志福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决定信息

涉及IPO项目武汉格蓝若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状态未核验
监管机构上交所
处罚类别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24-06-21
具体措施监管警示
决定日期2024-06-20
决定书文号〔2024〕38号
当事人李欢、章志福

字段证据与待核验项

措施

决定采取以下监管措施:对李欢、章志福予以监管警示

IPO关联

武汉格蓝若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当事人

当事人:李欢,武汉格蓝若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项目保荐代表人;章志福,武汉格蓝若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项目保荐代表人。

决定日期

上海证券交易所2024年6月20日

  • 审核状态及其时点尚未关联官方项目

官方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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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官方决定书

文件 SHA-256:7f5d4a7dc3ef687ef86c4e8b6ab844b56f6568b27378663a1d8d2927e1b9486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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