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签字律师莫彪、邓争艳、黎雪琪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决定信息

涉及IPO项目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状态未核验
监管机构上交所
处罚类别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26-02-11
具体措施监管警示
决定日期2026-02-10
决定书文号〔2026〕13号
当事人莫彪、邓争艳、黎雪琪

字段证据与待核验项

措施

决定采取以下监管措施:对签字律师莫彪、邓争艳、黎雪琪予以监管警示

IPO关联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当事人

当事人:莫彪,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项目签字律师;邓争艳,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项目签字律师;黎雪琪,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项目签字律师。

决定日期

上海证券交易所2026年2月10日

  • 审核状态及其时点尚未关联官方项目

官方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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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官方决定书

文件 SHA-256:af035bd8a2e932a39e75cb1e6ac72aef0073feb97d503f5c2c4209b1481b6b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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