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房永生、梁锡林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决定信息

涉及IPO项目未核验
审核状态未核验
监管机构上交所
处罚类别纪律处分
公告日期2021-11-12
具体措施通报批评
决定日期2021-11-08
决定书文号〔2021〕145号
当事人房永生、梁锡林

当事人与对应措施

逐人列示决定原文措施;不推算限期处分的生效日或到期日。

当事人具体措施
房永生通报批评
梁锡林通报批评

字段证据与待核验项

措施

本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房永生、梁锡林予以通报批评。

IPO关联

当事人

当事人:房永生,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梁锡林,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决定日期

上海证券交易所二○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 未取得唯一明确IPO发行人关联
  • 审核状态及其时点尚未关联官方项目

官方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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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官方决定书

文件 SHA-256:ab10b74f0681082da0c80d0324de1b7de6cf1337928df51135897353271497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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